在旧社会,惠州城内很多家道贫穷的人们,由于子女多,生活困难,无能力供缴自己子弟入学念书,特别是对女孩子,受封建思想影响,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,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,因此女孩入学念书的机会更少,所以社会上文盲一族为数甚多,目不识丁者比比皆是。有的一家几口,丈夫出远门到外地打工谋生,一年到头只有等到春节放假才能返回家中团聚,平时只能写信回来报个平安信息,或按月寄钱回家接济生活,家中老父母及妻子不识字,要请人讲解信件内容,才能了解情况,收到信函及家用款后,亦得及时请人复信告知对方。有的家中举办结婚嫁娶、大生日、新添儿孙摆酒宴客等喜庆事宜,亦需请人书写请贴等文牍事项。有的买卖或典当房屋,自己没有文化知识也需请人代写契约等手续。此外每年春节,按民间俗例要张贴对联、门官、地主、灶君神位与一些吉利语录的条幅,以及结婚对联等等,均须请人代劳挥春。为了适应社会上日常生活中上述各种需要,代写书信、对联这一行业,便应运而生。
在民国时代,从事代写书信与对联行业的,虽然人数不是很多,但亦算是一种比较清闲的就业门路,属于出卖脑力劳动的个体户,这些从业者都是男性中老年人,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书法功底,写得一手流畅的毛笔字,有的过去原是私塾教书先生,后因时代改变,小孩子们均转向到小学去念书,生源缺乏,私塾先后倒闭而其本人因不具备条件转为学校老师,参加体力劳动又力不从心,因而别无其他选择;有的过去可能是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文员,因种种原因被解雇,一时找不到合适工作暂时过渡一下……。从事这个职业,无须花费多大投资,只需一张小书枱,两张竹椅,买一些墨汁、毛笔、信封、信笺及大红纸等,并代售邮票,在街道商铺门前的骑楼底下摆个固定摊位,或者租借店铺一角位置便可营业。代写一封信件,一般只需三十分钟左右,顾客稍候片刻便可完成,写完以后将信中内容讲述一次(其书信内容是根据顾客提出要求拟写的),如有补充意见及时加进去,直至顾客满意为止。当然,服务态度要耐心细致,和霭可亲,取得其好感,争取其以后再次光顾。代写普通家常通信,每封收费2角钱,书写内容比较复杂,页数字数较多的加收1—2角不等。至于书写合同、契约等类,因牵涉面广,比较繁琐,且有一定法律责任,其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。对于书写结婚对联,大厦落成及店铺开业对联,春节对联,(因解放前印刷业尚很落后,没有印制好的各种现成对联出售,都是事到临头才请人书写)如顾客自备红纸来料加工的,每副对联(含横批)收取工银约一元左右,四个字的小条幅每张收费1角,写门官、地主、灶君神位的,每张收费两角,如要档主提供红纸的,按纸质规格质量高低不同,另收纸张成本费用。
在平常日子里,每天摆档代写书信一般都有8—10封,(信封、信笺价格另计),可收入2元左右,对个人生活绰绰有余,要养家糊口则比较困难,遇到要写合约、契约或打官司诉讼类文牍等,收费较高。特别是每年进入冬季后,结婚嫁娶旺季,要求书写对联的人家大大增加,尤其是在春节前半个月内,家家户户都要张贴春联迎接新年,这批从业者如果书法功夫过硬,群众便纷纷找上门来,生意应接不暇,不用到街边摆档,专门留守家中,日夜加班加点,代客挥春,赚到盆满砵满,笑逐颜开。
惠城解放以后,在50年代初期,这种代写书信的摊档,尚保留着一部分,但随着时代的进步,人民政府在解放后不久,便开展扫盲活动,组织中年男女免费读夜校,组织男女青年工人进文化补习学校,动员贫困家庭的子女入小学念书等等有效措施,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程度逐步提高,一般书信来往能够自理,少数文盲者如确有需要,亦可就近找邻居或亲戚朋友义务帮忙。因此,到了50年代中期这些从事代写书信的摊档亦逐渐消失,一去无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