谭公“大夫第”古民居位于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潭公村大夫地村民小组内,距县城5公里,为清同治年间官居正二品、布政使衔、资政大夫蔡锦青故居。于清同治十二年(1873)年告老还乡后兴建的。 蔡锦青,号芥舟(1813—1876),小时候随家人从稔山中径东坑村迁居今平山街道办谭公村。清道光至同治年间,曾任江西都昌县知县,吴城镇分防府知府,奉旨记名简用道,署广铙九南兵备道,理九江关税务,简放云南迤东兵备道,调补迤兵备道,署理粮储道。癸酉科云南文武提调官,布政使衔(正二品),赏戴花翎,赏穿黄马褂,奇车伯巴图鲁,诰授资正大夫。 蔡锦青为官清政廉明,关心教育事业,在家乡谭公村兴建“琴鹤轩”学堂一所,上三下三两层,两边建有平房七间,供教师住宿,校内有花园,周边建有花池八个。建国后该校扩展为永西乡人民公社中心小学、谭公中心小学,至上世纪70年代中期被当地政府拆毁。 大夫第向西偏南15度,西阔七开间 蔡锦青热心公益事业,在乡间走马岗到新村路段二渡沥、何仔桥、五显爷等处兴建小石桥三座,方便行人交通。清同治十二年(1873)年告老还乡,安享晚年。清光绪二年(1876)年病逝,葬于大岭镇棠阁沐杭村。 蔡锦青墓坐东北向西南,墓地宽 |